网上预立案

1.申请人名称

2.自然人申请人身份证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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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请将仲裁申请书、授权委托书(包括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)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、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、证据材料等以WORD或PDF文档的方式上传至附件

待立案科审查通过后请按该文件《申请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》要求将立案材料邮寄至威海仲裁委员会,地址: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16-A号 立案科收。

立案咨询电话:0631-5801639